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荐31篇)

时间:2025-07-16 12:37 活动方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1篇)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迅速落实许勤书记巡查松花江生态保护工作讲话要求和20xx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及全省入江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办公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及其分布,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1.标准引领,差别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排查、溯源、整治程序规范体系,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与日常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结合本区域特点,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并组织实施。

2.全面排查,分步实施。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与整治工作,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建立台账,不留“死角”。

3.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水务、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4.稳中求进,民生优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稳扎稳打,把握整治工作时度效,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入河排污口统筹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1.任务范围。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

2.工作对象。所有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3.工作进度安排。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跨县(区)域断面布设工作;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疑难复杂排污口溯源工作;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4.材料报送安排。6月15日前,报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月2日前,报送排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登记表,同时报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按照附录B编写〕及排查成果图;7月16日前,报送溯源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登记表;9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表。

四、技术依据

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省委主要领导专门安排的集中攻坚工作,原则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上级再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由于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相关多个标准,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目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1233-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HJ1234-20xx)、《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四个技术规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在工作推进中,可立足本地实际,考虑排污口问题整治或审核设置的不同需求,从有利于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排污口分类,必要情况下,也可在上述四个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细化排污口分类。

五、工作程序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包括排查、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等,按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开展具体操作。

(一)排查

1.开展三级排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依据辖区内水系分布特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排查范围,开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类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

按照三级排查模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第一级排查可视排查溯源工作实际需求,通过无人机遥感航测、卫星遥感、无人船监测、智能机器人或其他数据资料排查方式开展,通过第一级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有必要的可通过第二级人工排查予以核实。第二级排查仍无法明确的入河排污口,需要开展第三级排查,通过第三级排查对第一级、第二级排查成果进行查缺补漏。

2.监测要求

在排查、溯源、整治过程中,可通过监测确定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类型、浓度,辅助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判定,并明确入河排污口是否需要整治。

水质快速检测。入河排污口排查人员在现场需要快速确定水质状况时,可采用水质快速检测方法。水质快速检测因子包括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采用检测试纸、试剂包等方法进行现场测试。流量依据入河排污口现场条件采用容积法、浮标法等方式进行估算。样品采集为瞬时样品,应选择污水混合均匀、靠近采样断面(点)中心,并尽可能在入河排污口水质不受到河水影响的区域采样。

人工采样监测。对存在异常情况的入河排污口,实施人工常规采样、实验室内检测分析。具体包括:水质数据异常(pH9、COD>100mg/L、氨氮>10mg/L、总磷>1mg/L)、水体水色异常、恶臭等异常情况。人工常规采样、实验室内检测分析参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xx)要求实施。

3.排查成果

在三级排查基础上,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档案存档备查,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排查成果用于后续监测、溯源、整治等相关工作。排查成果包括(视实际排查情况整理):

a.入河排污口名录包括各类排查表、影像资料;

b.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排查成果图;

c.排查工作资料包括排查方案、调研、培训、排查、会议等文件和影像资料;

d.遥感影像;

e.资料汇编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基本图件(各类行政区划图、水系图、岸线图、敏感区图、地下管网图、功能区划图、其他相关图件),基本资料(行政区划边界资料、水系水文资料、历史掌握的`排污口相关资料、敏感区资料、流域断面和污染源监测资料、重点排查区资料等)。

(二)溯源

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按规定开展编码命名,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为责任主体,或由市政府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从而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

(三)整治

实施分类整治,明确排污口分类。根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其中,工业排污口包括工矿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农业排口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其他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等。明确整治要求,根据具体问题类型,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清理合并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四)规范化建设

排查、溯源、整治过程中,按需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对完成整改的入河排污口以及经排查、溯源、监测后无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规范化建设,并纳入日常监管。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硬件建设,主要包括监测点、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等设置,软件建设包括入河排污口台账、调查信息、申请、登记、审批、监测、排查整治、监督检查等档案资料。入河排污口台账要按照电子化存储和纸质存储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开展监测的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县(市)区及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上年度入河排污口使用和监测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市整改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

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牵头市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依法取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沿河湖入河排污口优化整治。

市水务部门(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结合河湖岸线管理、灌区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运行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大中型灌区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对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追加纳入我市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作为河湖长履职及相关责任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入河排污口台账建立后,指导各县(市)区将每个排污口落实到该河段的河湖长,确保管护到位。

市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指导监督抽查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雨水排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监督抽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排水许可、城镇排水管网矢量数据、排水管网报批报建信息等相关材料;牵头市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结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xx〕29号)等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等设施功能及运行状况、错接混接漏接和用户接入情况等,摸清污水管网家底、厘清污水收集设施问题,开展生活污水散排口截污纳管整治工作和城镇雨水排口旱天污水直排治理工作。

市工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在信息互换、确定排污企业责任、督导问责等工作中提供必要协助。

市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省镜管委等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完成矿山和尾矿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河流水面、沟渠、水工建筑用地、滩涂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县区行政区划矢量数据。

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畜牧业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畜牧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结合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省镜管委等水产养殖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城管部门,牵头做好违法倾倒餐厨垃圾和占用道路、广场经营性清洗机动车辆或者在室内清洗机动车辆向室外排放污水行为监管工作。

市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包括矿山和尾矿库数量、位置、等级、生产方式、排洪系统等基础信息。

市财政部门,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省镜管委,做好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落实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将每个排污口分到具体负责包保的河湖长。

各县(市)区政府,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县、乡、村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将每个排污口分到具体负责包保的河湖长。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加强支撑保障,确保完成任务。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经费予以保障。在人员、资金、项目方面,加大对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强化技术支撑,可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可利用无人机航测、卫星遥感、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和装备。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App和技术操作,组建专家团队,组织交流培训,为全市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明确技术要求,保障工作质量。建立质量控制与审核制度,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或专家,组成核查组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与审核管理工作。同时,在排查、溯源、整治各阶段,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方式,反复校核,不断试验摸索,确保排查整治无遗漏,信息填报无“错判”。

(四)强化督查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市、县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水务、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加强环境执法,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入河排污口整治过程中,要以严厉打击涉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倒逼陆域污染源治理,全面开展涉水企业及其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开展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将被作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六)建设信息平台,部门资源共享。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要依托现有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加强公众参与,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各级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排查范围和对象

(一)排查范围。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共涉及全市12条骨干河流(见附件2),其中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具体排查范围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区等重点区域要全覆盖。同时,做好与长江入河排污口及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的衔接范围。

(二)排查对象。河流上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湖泊(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同时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部分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全面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完成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筹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20xx年4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资料整合,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并交泰兴生态环境局汇总。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参照长江排污口排查要求,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现场人工核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湖)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入河(湖)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手册》等规范开展工作,20xx年7月底完成一级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具体要求:由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业务指导。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溯源技术要求开展溯源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可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查清排放主体、排放内容和排放途径,进一步厘清责任,为精准整治提供靶向支撑。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对涉及工信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等部门的排污口,要开展联合溯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将整治责任及要求具体化、明细化,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各乡镇(街道)、园区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于20xx年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涉及重大工程的可适当延迟),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泰兴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应用全省入河(湖)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入河排污口电子档案,形成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并明确监管职责,逐步完善日常监管体系,与有关部门共享入河排污口信息。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组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根据排查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查、测、溯、治”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1.泰兴生态环境局作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指导各单位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入河排污口一级排查;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带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持,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清单,协助配合泰兴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的资金。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闸坝、泄洪口、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8.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泰兴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泰兴生态环境局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具体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各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建、交运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建立问题排口会商机制,及时开展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及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各板块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直至问责。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申请筹措各类专项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全力做好二级排查、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确保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为主任,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对学校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相关媒体的事宜。

2、根据事情发展,确定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言人。

3、负责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对外新闻发布具体事宜。

4、收集、跟踪、分析、处理学校舆情并及时向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采取措施,以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正面发展。

5、学校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监督由担任,主要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与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校本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微信休闲群。

:负责干部教育在线。

:负责学校网站。

:负责全市电大教务、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相关QQ工作群。

6、网络舆情监督员每天分早晨、中午、晚上上网三次收集相关信息,主要浏览学校网站、校内外论坛、贴吧、博客、QQ群、微信群、虚拟社区等。对发现的有关学校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及时地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然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对舆情进行举报或者删除处理,重大舆情实行上报制,坚决防止舆情升级。

7、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8、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情况。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网络舆情的应对与控制

1、快速反应,明确态度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有关本单位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得回避、敷衍问题。

2、正面回应,提高效率

对于负面舆情,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一般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安排监督员,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地引导舆情正面发展。

对于重大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然后及时以“舆情专报”的形式上报上级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积极与网络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学校形象、师生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妥善处理

对于重大舆情,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地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学校信息安全建设

1、学校网站作为学校宣传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学校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失实扭曲报道学校发生的事情(包括上传图片)等。

2、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传。

3、加强师生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发帖、跟帖、讨论和评论活动,扩大网上主流声音,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对学校网络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4、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的影响,自觉抵制有害信息。

5、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网络文化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检查,随时指导学校网络舆情工作建设。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贵德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阶段任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顺利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总体安排

(一)排查范围。黄河干流及支流(黄河北岸多龙河、浪麻河、昨那河、多拉河、曲卜藏河、龙春河、尕让河、松巴河等8条河流;南岸暖泉河、莫曲沟河/西河、高红崖河/东河、清水河等4条河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范围。

(二)工作目标。20__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__年已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排查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20__年3月。

(二)开展监测。通过政府向第三方监测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摸清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筛选识别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对于呈季节性、间歇性排放特征的排污口,合理选取监测时段,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开展分类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完成时限:20__年8月(黄河干流排口监测于20__年5月底前完成)。

(三)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现场查看、图纸作业、科技勘测和工程机械等手段,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和排放单位,建立完善分类命名编码,树立标识牌。经溯源分析,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园区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20吨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四类。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通过分析污水种类、排放量等情况确定排污口分类,溯源后仍难以确定排污口类型的,纳入其他排口管理。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黄河干流排口溯源分析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方案。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报经州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

(五)分类整治。坚持“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清单,统筹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园区企业污水未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的排污口、工业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集中分布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规范整治借道共用排污的排污口、雨洪灌区排口、入河沟渠以及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的排污口和管线,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结合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整治。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指导督促排查整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县财政局负责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水排口溯源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灌区排口、沟渠、排干等溯源整治;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水产、畜禽养殖排口溯源整治。

(二)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坚持科学精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避免急于求成、简单粗暴,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确实存在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过渡期并开展指导帮扶;对涉及水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排污口,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对涉及防洪排涝、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

(三)加强执法,强化督导。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信息录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组要将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动态跟踪整改效果,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通过督办、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举措,督促有各乡镇、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切实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现就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健康服务需求是老年人最急迫、最突出的需求,促进健康老龄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适老化水平,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健康预防关口前移,持续扩大优质老年健康服务的覆盖面,向内在能力不同的老年人提供精准健康服务,促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是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强化健康老龄化理念,切实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解决好老年人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老年人在健康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做好老年健康服务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广泛传播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消防安全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组织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契机,积极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预防老年跌倒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将老年健康教育融入临床诊疗工作,鼓励各地将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

(二)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到20__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利用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推动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三)加强老年人功能维护。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提高公众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及早识别轻度认知障碍,预防和减少老年痴呆发生。组织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与干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工作,减少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加强老年人伤害预防,减少伤害事件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视、听等感觉能力评估筛查,维护老年人内在功能。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降低老年人口腔疾病发生率。组织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

(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总结推广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经验,各省(区、市)要组织实施省级项目。到20__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

(五)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推广,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预约和转诊、用药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到20__年不低于80%。进一步强化服务履约,采取更加灵活的签约周期,方便老年人接受签约服务。家庭医生要定期主动联系签约老年人了解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切实提高签约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提高老年医疗多病共治能力。加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和国家老年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与管理,鼓励建设省级老年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__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多病共治能力。鼓励各地争取资源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

(七)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对居家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扩大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

(八)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用药可及性。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和“互联网+药学服务”,为长期用药老年人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的有关要求,为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次数,解决多科室就医取药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并将结果运用到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之中,提高老年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

(九)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要求,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完善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疗机构内的各种标识要醒目、简明、易懂、大小适当,要对公共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的无障碍设施。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志愿者服务岗,明确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设施设备。到20__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要求,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加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畅通双向转诊通道。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

(十一)加强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居家的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模式。鼓励建设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院(中心)。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站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同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护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健康照护等情况以及因病返贫风险进行动态监测,维护失能低收入老年人身心健康。

(十二)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

(十三)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置“治未病”科室,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使用中医药综合治疗。到20__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85%。积极发挥城乡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规范中医药服务的作用,推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__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

(十四)做好老年人传染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控部署,及时为老年人接种相关疫苗。有条件的地方做好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减少老年人罹患相关疾病风险。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对独居、高龄、行动不便或失能等特殊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注,提供周到服务。加强老年人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老年结核病患者的定点救治。积极开展老年人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在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保障老年人应急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三、强化老年健康服务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为老服务意识,将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部署。要落实各内设机构和直属联系单位相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政策、人员倾斜,共同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要加强行风建设,将提供老年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督内容。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促进、健康照护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加强政策保障。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健康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结合疾控体系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老年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优化老年医疗服务资源。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三)加强科技支撑。推进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建设。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设立老年健康科研专项,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科研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逐步完善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推动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提升。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内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的老年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老年医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支持退休、转岗的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号)和《教育局关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保护学生视力,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学生观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视频,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且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经学校研究,特制订《x中学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一、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年级、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二、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原则上学校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或是年级教师办公室电话与门卫公用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或者通过班级微信群进行联系。学生在校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及时联系家长。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将手机带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德育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处各执一份。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班主任放学后交还给学生。

4、学生若要戴智能电话手表进入校园,在校时间,电话手表应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等均视为违纪。

5、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班主任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6、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包括违规使用智能手表具体处理方法:第一次违规,由班主任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要求违纪学生写检讨,并且告知家长配合学校在家教育引导孩子;第二次违规,由年级组长配合班主任,并邀请家长到校一起教育引导孩子,家长写反思,学生写检讨;第三次违规,取消该学生该学年所有评先评优,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家长一同在校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手机由学校保管至学期末,期末放假前家长和学生一同来学校领取,并且写保证书。

7、对违规手机的处理要注意程序正当。对学生违规使用的手机的.处理方式,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规定,向学生说明处理的事实依据和校规依据;妥善保管罚没的手机,避免学生个人隐私权和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同时要有严谨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没收登记记录、领回记录等规范而具体的过程性材料,决不能损毁学生的手机。

8、教师及家长在对违规学生处理教育时要讲究方法与技巧,陈述利弊、循循善诱,并且及时关注学生在教育处理后的心理变化、使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消极抵触为积极配合。

9、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x中学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①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可在家长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②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红包等。

③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手机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四项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置和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张清单”。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牵头,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对思蒙河、金牛河、安溪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作为排查重点区域,进一步向陆地延伸,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等一般区域,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以水质监测作为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的切入口,全面摸清全县各类排污口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责任主体、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名录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重点区域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还要下岸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问题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源头治理以及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中旬)

(二)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三个一批”。

1.明确分类整治要求。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的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明确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以“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为总体思路,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整治形成最终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要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地方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要严格执行尾水申报排放制度,逐步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4.规范整治一批。要按照有利于明确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按照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的原则,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在各排污单位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厘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监督管理。

1.加强规划引领。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区划紧密结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 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要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要严格控制新设、改设和扩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提前书面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严格环境执法。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建设信息平台。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要统筹协调经信、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职责分工

(一)丹棱经开区、各乡镇。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指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查整治。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城市内各类商家利用城市雨洪排污口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探索建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五)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公路(服务区)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水利部门。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河道及岸线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整治。

(七)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水产养殖尾水申报排放制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将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等农业面源排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丹棱实际,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八)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会同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丹棱经开区、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控制入河污染总量,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对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公众监督。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志牌、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一、活动目的

中小学生年龄小,好奇心强,自控能力弱,容易被手机控制而上瘾。为保证正常和高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自制力,让学生学会管理自己的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根据《教育部办公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手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领导、年级领导、班主任、巡查小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玲担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全校教师在开学前工作会议上集中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2各班利用入学教育时间学习政教处下发的《x省x县第二中学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专项治理规定》。

3利用升旗仪式给全校学生统一讲解手机的危害并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4学校政教处统一下发《二中就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致家长书》,由家长学习并签署意见,带回学校由年级汇总交政教处存档。

5各班级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手机的危害,理解和认同校规的合理性。召开一次”做文明学生,拒绝手机进校园”的.主题班会,出一期以“拒绝手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黑板报。

2、清查检查阶段x月x日至学期末)

1学校值周领导组织值周教师在学校正门设立检查岗,对学生手机予以收缴,并将收缴手机登记造册,一并交政教处。

2班主任周日晚自习前对本班学生手机进行清查,住校生手机上交班主任统一保管,走读生手机一律没收并登记造册。

3各年级组组织人员不定时对本年级各班进行清查,并将收缴手机登记造册交政教处。

4加大值周值日及校园不良行为巡查力度,在巡査中发现学生持有、使用手机,坚决予以收缴并将收缴的手机登记造册交政教处。

5每天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时空进行无缝隙监控。课堂上由任课教师负责,自习课由巡查教师负责,校园内公共区域由所有领导和教师负责,归寝后由宿管人员负责,值日领导和教师辅助管理。教职员工在校园发现学生持有、使用手机,可直接收缴移交政教处或交给相关班主任,由班主任按照相应程序处理。

6所有被收缴手机的学生要配合检查人员在检查表上如实填写自己的班别、姓名、日期等信息。

四、违规处理

1、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即由政教处或班主任收缴保管,同时扣减班级积分并对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对主动按要求上交手机的学生,减轻处理或不作处理。

3、对违规携带手机者,由政教处按《x省x县第二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15条及《x省x县第二中学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专项治理规定》对学生及班级给予相应处理。

4、对屡教不改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将要求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并由家长将学生领回进行1—3天家教。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20xx年4月7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全国农村厕所革命摸排整改工作视频会精神,结合省、州、县、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镇全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厕所革命摸排整改是从国家的高度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摸排,是一次全面的、系统的工作体检,是对农村厕所革命情况大起底、大检验。本次摸排不是否定成绩,也不是为了追究责任,不管是哪个部门改的厕所、什么类型的厕所,都要纳入排查范围,彻底来一个底清数明、清仓见底。目的是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提高今后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真正使群众满意。

二、工作范围、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工作覆盖全县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的所有类型户厕、公厕及无厕户信息。摸排工作开展时间为20xx年6月1日—20xx年9月13日。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全面摸排。各村(居)委会对照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的所有厕所信息,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的方式全面认真排查所有公厕、户厕。因组织一次入户调查不容易,本次摸排重点突出“认真、全面”:

1.入户时要采集户主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家庭人口数、现有户厕数量、是什么类型厕所,化粪池是什么类型,粪污处理用什么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无厕户无厕原因(多户一厕要注明哪几户共用一厕)。有无改厕的意愿,有改厕意愿的可以一并收取《自愿改厕申请表》,同时做好改厕政策、建造技术、验收标准的宣传讲解。实地查看时要可用水印相机软件采集现有户厕的现状照片、坐标、存在问题部位的照片等信息。如果是20xx—20xx年三年行动中改造的厕所要认真核实录入的信息档案与实际是否相符,质量达不达标,农民群众对改造的厕所满意不满意。

2.为全面掌握全镇公厕的基本情况,本次公厕排查范围包含乡镇集镇公厕、单位公厕、旅游公厕、学校公厕、行政村公厕、自然村公厕、小组公厕、文化活动室公厕。信息采集内容包含公厕所在地点、公厕权属单位、存在问题、使用情况(正常开放使用、不能使用、有活动时开放使用等)、建设单位、建设时间,坑位数(含小便器)、厕所类型(水冲条槽式、蹲便器、坐便器、斜槽式旱厕、直坑式旱厕等)、化粪池类型(三格式、二格式、封闭地坑式、开放地坑式等)、粪污处理方式(完整下水道处理、集中清掏处理、直排等),厕屋面积、建筑结构类型(砖混、砖瓦、钢架、土木等)。用水印相机等软件采集公厕正面有坐标数据、能看到管护牌、标志牌的照片,存在问题的部位照片、厕屋内部照片、蹲坑、便池照片(用于评估“三净两无一明”达标情况)。同时调查公厕建设意向(改造建设、原址重建、选址新建等)和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覆盖情况。如果是20xx-20__年三年行动中改造的公厕所要认真核实录入的信息档案与实际是否相符,质量达不达标。

(二)及时归纳整理分类,建立全面详实的'厕所档案。根据排查的信息初步分为达标厕所、存在问题厕所,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厕所按问题类型进行分类归档整理,建立全面详实的到户厕所档案和到每一座公厕的档案,为下一步整改打好基础。同时将整理出的数据与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对比,修正系统数据错误,并详细说明数据差异原因。

(三)分类施策抓紧整改。各村(居)委会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厕所,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分类整改。因施工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导致的问题厕所,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不能在20xx年内完成整改的,明确时间表和技术路线图,按照本地区改厕进度逐步改造建设。

(四)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各村(居)委会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村组,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机制、政策措施等,力争“十四五”期间改一个、成一个。对整改结果,通过复核、抽查、第三方检查等方式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排查范围全面、问题摸排准确、不留死角盲区,彻底来一个底清数明、清仓见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级成立大河口乡全国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x周学江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政府大院内,由孙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委会要把农村厕所问题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夯实责任,明确厕所问题摸排工作负责人、组长、包村到户人员,确保高质量完成摸排整改任务,客观真实,掌握当地农村厕所革命情况。

(二)深化督促指导。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居)委会的督促指导,并对问题厕所全面复核。并组织督促检查组对村(居)委会摸排整改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并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力戒弄虚作假、形式主义。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要通过广泛宣传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改厕的好处。深入开展文明如厕、科学处理粪便等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助推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四项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20__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配合省级部门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__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置和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张清单”。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将纳入市、县(区)河湖长管理的河流湖库及其他不达标水体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作为排查重点区域,进一步向陆地延伸,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等一般区域,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以水质监测作为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的切入口,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排污口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责任主体、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名录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重点区域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还要下岸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问题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对于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源头治理以及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三个一批”。

1.明确分类整治要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__)的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明确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以“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为总体思路,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整治形成最终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此前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分类、命名的入河排污口要重新命名、编码,并将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出的'城镇雨洪排口、农田退水口、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纳入其他排口予以保留,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开展整治。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要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地方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2.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市生态环境局及属地生态环境局。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要严格执行尾水申报排放制度,逐步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4.规范整治一批。要按照有利于明确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按照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的原则,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在各排污单位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厘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监督管理。

1.加强规划引领。市县两级要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等规划区划紧密结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要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要严格控制新设、改设和扩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提前书面征求河道(渠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水管单位)意见后实施,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格环境执法。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建设信息平台。市生态环境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厅建设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要统筹协调经信、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职责分工

(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资金保障,抓好目标确定、任务分解、组织动员、监督考核建立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督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市垃圾填埋场排污口排查整治。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城市内各类商家利用城市雨洪排污口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探索建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五)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水利部门。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河道及岸线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整治。

(七)农业农村部门。督导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水产养殖尾水申报排放制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将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等农业面源排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地方实际,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八)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牵头抓推进、县级具体抓落实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严格控制入河污染总量,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公众监督。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志牌、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为美丽河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统筹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统一要求,差别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开展现有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日常管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县(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库及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水体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

(三)目标任务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管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二、开展排查溯源

(四)统筹整合信息。全面收集各县(区)行政边界资料、水系资料、已掌握的入河排污口资料、市政污水及雨水管网资料,以及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资料,以便全面摸排工作的开展。

(五)明确排查要求。对所有排查范围,要做到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确保排查无遗漏。对河流、河涌、溪流、沟渠等,要从河口上溯排查,既要了解水体位置、特征等基本情况,也要调查了解向水体排污的涉水排口。对滩涂、湿地等,既要掌握其生态环境基本情况,也要排查位于滩涂、湿地的涉水排口。对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人工开发强度大的沿河带,要作为排查工作重点,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全面查清可能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对容易出现的排查盲区(如水下、桥下、草丛下、码头下等隐蔽区域),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确保排查实效。

(六)组织摸底排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掌握各类入河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建立本地区入河排污口名录。排查范围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以县(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库,特别是徐家河、小元村、鳌溪等不稳定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流域为主,根据实际情况,从河流岸线进一步向陆地延伸,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重点区域以外的为一般区域,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区域。

(七)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各地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入河排污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

(八)同步监测研判排污状况。按照“边查边测”原则,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对本单位废水开展自行监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对入河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监督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需要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重点区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及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运用快检或取样检测、自动在线监测等方式,灵活开展监测工作。水质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xx)实行。

三、实施分类整治

(九)明确入河排污口分类。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将入河排污口分为4个大类15个小类,分别为工业排污口(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其他排污口),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

(十)明确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推进。按照“一口一策”原则,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编制整治方案。每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问题简单、整改难度小的排污口按照“边查边治、立行立改”原则完成整治工作;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

(十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十二)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各地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

(十三)规范整治一批。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入河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采取调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入河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十四)及时完善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河段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后,整理完善排污口位置、坐标、溯源结果、监测结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全省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建成后,及时录入本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四、严格监督管理

(十五)加强规划引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规划区划,要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

(十六)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

(十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统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水利部门负责根据河道及岸线管理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市垃圾填埋场排污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工业园区排污口排查整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排查出的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管理,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探索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

(十八)严格环境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要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五、加强支撑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职责,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巡查检查重点工作内容,在人员、资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衔接及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责任。

(二十)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销号,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对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市、县(区)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二十一)加强公众监督。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要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对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用眼时间以及作业时间的明确规定和以及《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睡眠管理的具体实施

1、统筹安排作息时间。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每天21:00—7:00为学生睡眠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在10小时。每天不得早于8:20上课,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形成习惯。

2、科学布置各科作业。所有教师要立足课堂提升教学实效,优化学习方式和作业设计,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3、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通过班队会、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全校班级开展睡眠宣传教育和防近视专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4、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并如实填写睡眠情况调查问卷,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提醒家长注意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家长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居家作息时间,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前提下,带领孩子进行劳动、锻炼、阅读等课外活动,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家长也要做到不熬夜、睡觉前不玩电子产品等,为孩子做好榜样示范。

三、睡眠的管理与监督

加强学生睡眠时间的监督。班主任通过家长加强对学生睡眠情况的'监控,把好关,形成学生个人备案。定期开展有关睡眠阶段性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四、加强监管,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贵德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阶段任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顺利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武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太、南见昂德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协调、调度、督办各阶段重点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动、职务变更,由接替该职务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各阶段工作。

二、总体安排

(一)排查范围。黄河干流及支流(黄河北岸多龙河、浪麻河、昨那河、多拉河、曲卜藏河、龙春河、尕让河、松巴河等8条河流;南岸暖泉河、莫曲沟河/西河、高红崖河/东河、清水河等4条河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范围。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xx年已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排查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3月。

(二)开展监测。通过政府向第三方监测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摸清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筛选识别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对于呈季节性、间歇性排放特征的排污口,合理选取监测时段,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开展分类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完成时限:20xx年8月(黄河干流排口监测于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三)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现场查看、图纸作业、科技勘测和工程机械等手段,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和排放单位,建立完善分类命名编码,树立标识牌。经溯源分析,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园区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20吨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四类。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通过分析污水种类、排放量等情况确定排污口分类,溯源后仍难以确定排污口类型的,纳入其他排口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黄河干流排口溯源分析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方案。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报经州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五)分类整治。坚持“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清单,统筹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园区企业污水未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的排污口、工业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集中分布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规范整治借道共用排污的排污口、雨洪灌区排口、入河沟渠以及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的排污口和管线,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结合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整治。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指导督促排查整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县财政局负责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水排口溯源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灌区排口、沟渠、排干等溯源整治;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水产、畜禽养殖排口溯源整治。

(二)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坚持科学精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避免急于求成、简单粗暴,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确实存在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过渡期并开展指导帮扶;对涉及水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排污口,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对涉及防洪排涝、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

(三)加强执法,强化督导。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信息录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组要将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动态跟踪整改效果,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通过督办、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举措,督促有各乡镇、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具体部署,坚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体育习惯,进而提高学生体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

组织与管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学校制定《学生体质管理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实施第一责任人。

2、按照上级要求开齐各年级体育课程,一、二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三至六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规范课程内容,规范教师行为,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实施内容

1、上足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三至六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

2、体质健康测试。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分年段进行测试。

一、二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三、四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五、六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3、由学生与家长共同设计多项体育项目,包括长跑、跳绳、俯卧撑、仰卧起坐、健身操、呼啦圈等等。

4、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具体要求与措施

1、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增强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开展学生提高体质活动。

2、加强对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两操,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并做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制定学生家庭体育锻炼的计划与内容,做到科学、合理、易操作、安全性强。

6、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竞赛活动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xx〕1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推广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到20__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各类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创建不少于1500家。

(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活跃人数达到60%。

(三)人均每日食用盐、食用油摄入量及人群吸烟率、有害饮酒率持续降低,遏制肥胖率的上升趋势。

(四)人群健康体检率、血脂检测率、高血压和糖尿病知晓率持续提高。

(五)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

二、实施时间

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三、工作内容

(一)扩大“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内涵

1.针对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餐饮从业人员、家庭主厨、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核心信息宣传及主题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帮助群众掌握口腔健康知识与保健技能,倡导科学运动、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增强群众对骨质疏松的警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开展餐饮行业减盐减油减糖行动,通过开展人员培训、健康菜品征集评选、烹饪比赛等活动,引导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盐少油限糖措施。联合餐饮行业研发低盐少油菜品及套餐并进行推广。

3.落实《北京市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xx-20xx年)》,开展重点人群口腔健康状况监测。进一步关口前移,开展0-3岁儿童口腔保健综合干预工作。不断完善口腔保健服务机制,继续做好北京市儿童口腔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推广合理膳食行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干预,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间操、健身等活动,举办“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组织开展运动处方培训。

5.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操、健步走、太极拳、骑行等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居民肌肉骨骼疾病监测调查,开展骨质疏松健康管理基地建设及骨质疏松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1.健康社区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后每年至少增加2家。将《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等融入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管理要求,丰富、提升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内涵。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超市、健康单位每类机构每年至少新建2个,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每年创建不少于4所。各类健康机构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

2.继续推进“健康学校”、“健康加油站/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街区”、“健康社团”、“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并逐年有增加,各类环境建设要求见附件1。

3.各区每年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不少于14个,加强对本区域内健康支持性环境的检查指导,每年至少开展1次。

(三)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建设

1.进一步扩大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招募范围,积极吸纳营养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加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在各类健康机构中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各区每年新招募指导员不少于100名,并做好考核、认定工作。

2.加强指导员能力建设,对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开展定期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评估(附件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1次,人员不少于200人。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指导员健康指导能力,并从中遴选出优秀指导员。

3.持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为居民提供个体化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技能指导服务。

(四)加大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力度

1.大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每年围绕一个健康宣传主题,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与科普宣教互辅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推进的形式,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打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品牌,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

2.每年针对生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不同场所的不同人群,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民营养周、世界无烟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至少组织4次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内容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累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3.积极开发健康促进适宜技术,持续推广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支持性工具,不断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技能。

四、督导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市级现场督导,适时评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效果,并对各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一、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组员:

(教导主任)、(德育主任)、

(总务主任)、(电教组组长)、

(语文组组长)、(数学组组长)、

(英语组组长)、(术科组组长)

二、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

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

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德育处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此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A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B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县教体局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作业布置科学性﹑合理性规范要求,确保作业总里不超标﹔加强学生睡眠及午间休息管理,确保学生睡眠充足﹔加强学生手机进校园管控,确保必要时学生能和家长正常沟通交流;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加强体质管理,确保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加强作业管理

1、把握育人功能。各年级组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里。

2、强化作业统筹。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6分钟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各年级组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里。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等时间,使小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课堂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注重作业设计。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里,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4、规范作业布置。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里,不准用增加作业里的方式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和等方式布置作业。

5、严肃作业批改。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学生对错误作业及时订正,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笞疑等工作。特别是要注重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笞疑辅导工作。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1、加强科学睡眠教育。各年级组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2、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3、统筹学校作息时间。走读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初中一般不早于8:00﹔各年级组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门卫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寄宿生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4、合理安排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班主任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5、加强睡眠监测督导。中小学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里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督导室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三)加强手机管理

1、限制带入校园。各年级组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细化管理措施。中小学部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要通过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3、加强教育引导。学部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化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4、做好家校沟通。学部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5、加强督导检查。校督导室加强指导学部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中小学部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2、科学推荐读物。学部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推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部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加强图书室(馆)建设。中小学部要加强图书室(馆)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馆)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4、建立督查机制。学部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校督导室将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校督导室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五)加强体质管理

1、配齐专业教师。中小学部要在核定的教师总人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专兼职体育教师。

2、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严格落实1-2年级每周4课时,3-9年级每周3课时。中小学部应力争做到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体育课堂要严格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确保指导运动技能符合要求,运动量达到要求。

3、开展体育活动。中小学部要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综合性体育节,大力发展校园特色体育项目,加强专项体育人才培养。中小学部要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要培养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4、综合防控近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5、做好体质检测。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并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保证上报率100%,及格率不得低于85%,优秀率不得低于8%。完善学生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台账,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改善计划,健全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一评估一反馈一干预一保障”闭环体系。

6、加强健康教育。改善学校教学、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加强学生营养配餐管理,政教处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学生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7、健全责任机制。校督导室将统筹全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向校委会汇报,督促学部做好相关工作。校督导室将加强指导工作,督促学部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部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中小学部要站在为国家为民族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加强宜传引导。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小学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并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班会等形式,使“五项管理”制度家长知晓,学生熟记,让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使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五项管理”制度,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3、严格督查考核。校督导室将加强对中小学部“五项管理”的督促指导,确保“五项管理”落实落细。同时,将“五项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定期督导,校长是“五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对“五项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年级组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严格追责问责。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

目标到20__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__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__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除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排查过的排口,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__年修订)、南通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区域及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见附件2),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为:1—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同时,加强与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排查。

具体排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部分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各地20__年3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20__年3月10日前完成资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可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__)开展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工作,20__年8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__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具体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测”的原则,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监测方案,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__年8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要求开展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园林、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20__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__)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梳理问题清单,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政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20__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__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实现动态化管理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属地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

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各地工作落实。

2.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帮扶;指导各地申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指导各地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指导各地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协助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生态红线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红线内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指导相关区部门提供市区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网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于20__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个重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明确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推进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政和园林、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公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开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9

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管控专班,骆露晓任专班主任。同时分设应急劝返组、后勤保障组、专班管控组。

二、应急劝返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

分管领导:

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1、非五泄籍返镇人员劝返:涉及企业返镇人员由楼海军牵头,抽调小组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成立临时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进行现场劝返;

其他人员由朱力牵头,抽调小组成员、村(社区)干部成立临时工作组进行现场劝返。

2、五泄籍返镇人员劝返:各村(社区)由包村领导牵头,抽调包村组成员、村(社区)主职干部成立临时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开展工作;

小区由唐轶彬副镇长牵头,抽调小组成员、物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开展工作。如五泄籍返镇人员常住地为五泄辖区的,在规定地点落实14天隔离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接到通知45分钟之内到交通道口接收返镇人员(值班期间由值班组长负责带队接人)。

2、外地户籍人口处置要求:分两类:一类为在五泄有合法房产的且当天外出往返的,工作组成员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实居家隔离各项措施。第二类为其他外地户籍人员:一律在交通道口进行劝返,若长时间无法劝返,道口又人员集聚时,先带离道口择地进行劝返(市统一集中劝返地为米果果)。

3、本地户籍人口处置要求:对当天往返短途出行的本地人口,工作组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实居家隔离各项措施。对其他从外地来(回)的本地人口,能劝返的就地劝返,不能劝返的告知其需在镇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带至镇集中隔离点隔离。

4、工作组接收至镇的人员,由各工作组落实专人第一时间报至镇指挥部范佳处。

5、处置要求若有变化以市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为准。

三、后勤保障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

分管领导:

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1、安置点落实: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落实2个安置点,其中,返镇人员集中隔离点为镇敬老院,密切接触者隔离点为康乐福养老中心。

2、物资保障:由周挺牵头,党政办、社事办负责落实应急包、空调被、洗漱用品、取暖器、热水器等物品;负责隔离区内人员集中生活期所需生活用品保障。如有隔离人员家属配送物资,须党政办接收后转交工作人员。

3、专车保障: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落实商务车为专用接送车辆(配驾驶员);如深夜临时通知,各工作组自行安排车辆前往。

4、场所消杀: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正式启用前开展一次全方位消杀;启用后按照要求每天定期消杀。同时,落实专人保洁,按要求开展保洁工作。

5、送餐服务: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早中晚三餐定时配送,另外按需要临时配送。

(三)工作要求

1、物资保障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2、工作人员要主动与专班管控组成员沟通了解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做到隔离点温馨、周全。

四、专班管控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丁国伟

分管领导:朱力骆露晓徐辉

组成人员:抽调派出所、五泄卫生院、镇机关、安保室等工作人员及宣传部下派干部。

(二)工作职责

按照市下发的集中隔离点规范操作要求,落实日常管控工作。具体如下:

1、现场管控:由丁国伟牵头,抽调人员实行三班倒,有序管理隔离人员落实隔离措施,动态掌握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关注日常生活保障情况。

2、医学观察:由骆露晓牵头,抽调五泄卫生院工作人员,对隔离人员每天定期开展3次测温、问询等活动,实时掌握隔离人员健康状态;对有症状人员及时制订工作预案,报镇指挥部决策落实。

3、突发处置:由朱力牵头,抽调派出所、五泄卫生院、安保室等工作人员,对影响隔离点日常管理、正常运行等不良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出手制止。

(三)工作要求

1、各抽调人员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合理安排好手头或分管工作,如需请假提前向牵头领导审批。

2、专班人员无缝交接好工作,工作期间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3、后勤保障组落实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设备。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意见的精神及要求,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条件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

由教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各个学校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个学校教管中心主任和体育科组长组成。

(二)组建教研团队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积极参加市、区开展的各项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抽测的各项会议和培训,由体育教研员定期安排各学校体育教师开展的各项培训,针对性开展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的培训力度,组建一支具有战斗力的教研团队。

(三)增加经费投入

提高教师工作成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成立专项基金,专金专用,为提高学生健康体质做出有力保障,针对有关参与学生健康体质测试或训练的教师,各学校须按照一定的课时给予补助或奖励,每年在省抽测学生体质健康前进行区的抽查体测,并聘请第三方对街道进行抽测,抽测到的学校给予第三方的费用支出。

(四)配齐体育教师,开足体育课程。

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刚性要求,完善体育课时保障机制,落实好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设置的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6年级、初中每周3节及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要按照新课程的要求和学校教学周数,保证总的体育课时数。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开足开齐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要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逐年有所提升。

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效持续发展

(一)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学校要将大课间体育活动排入课表,按时进行。各学校要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运动负荷。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对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评以及有关的工作评比内容之中,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使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国标测试运动会

举行一年一度国标测试运动会,成立学校运动会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员参与,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各项目的测试,测试员要做好准确真实的成绩存档,相关负责人应做好统筹安排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测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做好学生体质数据整理与应用。

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水平,整理好学生体质健康体测的有关数据,成立学生个人独立档案,全面增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可以引进先进的测试器材,确保测试学生体质健康的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三、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督导检查。

各学校严格执行体育课和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强化校内体育锻炼。街道开展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体育课开课、落实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等情况。根据20__年学生体质健康报告,教育管理中心将成立督导组,重点检查民办学校大课间和体育教学环节。

四、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水平,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及评价。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把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将抽测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和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前旗峰教育奖实施办法已明确学生体质健康不达标,不能参与旗峰奖评比。

五、以国标测试内容为主,开展专项行动。

以落实《国标》为抓手,各中小学校从20__年10月份起,根据各年级《国标》测试项目设置,必须在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含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学校体育竞赛等)中强化《国标》测试项目的专门教学与训练。同时,学校体育科组要研究20__年本校学生体质测试成绩报告,找出去年成绩偏低的测试项目,制定训练计划和训练措施,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学生体质测试的整体成绩。各中小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11月30日前)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国标》测试项目与体育课教学内容融合的专题运动会,引导学生在体育锻炼中积极开展《国标》测试项目锻炼,努力提高《国标》测试成绩。

六、完善和规范测试工作。

各中小学校每年按要求组织开展面向所有学生的《国标》测试,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测试工作经费、场地、器材等条件,分管体育工作的学校行政领导要对测试工作全程管控。探索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开展《国标》测试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强化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伤害事故;按规定为学生购买测试意外险,建立预防机制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等突发情况处理预案,确保测试安全。自20__年起将每年的11月定为《国标》测试月,现场测试采取集中单元测试的方式,半天为一个测试单元,各项目必须在同一个单元内完成。

七、增加经费投入,完善监测制度。

要求每所学校上报国标测试运动会的方案和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国标数据,对辖区内国标测试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监测,抽测结果及时在街道教育系统通报。根据东城街道20__年学生体质测试报告,重点将对辖区内民办学校体质测试工作进行监测。

八、加强体质健康数据分析与应用

各中小学校对学生《国标》测试结果进行评定,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将其作为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记录的重要依据,并妥善保存。各学校要确保上报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测试数据经校长审核确认后,于20__年12月10日前报至东莞市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系统,经市审核后再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各校根据东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年度报告,及时了解和分析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和制定提升学生体质工作对策和方法。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班主任、授课教师

二、抓好管理、细化要求

1、作业管理

各科教师要认真开展本学科作业情况自查,除家庭作业外,不允许布置其他形式的家庭作业。布置作业要避免难题、怪题,注重学生基础训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避免因作业过多,造成学生作业负担过重,从而影响学生睡眠时间,甚至引发学生厌学心理和心理疾病。各班级要利用中午课堂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完成布置的作业,倡导作业不出校门的工作方式。

2、睡眠管理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避免占用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上语文、数学、英语,要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值日教师要加强查课,如发现有不按照课表上课的情况,如实记录,作为旷课处理。要保证学生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充足。要积极指导家长督促学生早睡早起,教育学生少看电视、少玩手机,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在8至10小时。对个别上课无精打采、精神萎靡的学生要询问原因,关心了解学生的睡眠情况。

3、手机管理

严格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教室,充分利用家校微信群做好宣传教育,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班主任要统一管理,待放学后再归还学生。如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联系家长的,各科教师要及时用自己的电话借给学生使用,及时满足学生的通话需求,避免因未及时和家长沟通而引发学生的心理危机。

4、读物管理

学校要充分发挥图书室、图书角的作用,积极指导学生加强课外阅读,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图书室要做好图书清查,发现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清理,课外读物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积极引导学生阅读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课外读物。

5、体质管理

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课表开展体育课,做到有课前设计,保证体育课的上课质量,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者简单应付。各科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占用学生的课件活动时间。中午课间活动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各班级不得占用,必须保证学生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体育教师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确保学生测试达标。各班级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从作业、测试等方面减少学生身心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认真落实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五项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1、x月31日至x月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发展,关系祖国未来接班人的成长,必须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x月3日至x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各班级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发放自查表和调查问卷,充分了解教师课程作业的密度和难度,了解学生课程作业完成的数量和时间。同时开展整改工作,对违反“五项”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x月10日至x月1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全体教师要巩固整改成果,避免工作反弹。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提醒和督促整改,让五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健康发展。

四、加强工作督导,进行责任追究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好“五项管理”工作,对学校的工作安排不上心、走过场的,对工作蜻蜓点水、不认真落实的,学校将进行追责问责。

学校加强学生“五项管理”工作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加强初中部作业管理

1、优化作业设计。初中部各年级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分学科指导教师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严格作业设计,研制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布置,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2、强化作业统筹。各年级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

3、规范作业布置。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钉钉等班级交流群布置家庭作业。

4 、严肃作业批改。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求学生对错误作业及时订正,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答疑等工作。特别是要注重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答疑辅导工作。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5、减轻课外负担。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

6、加强时间管理。根据我校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部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就寝时间初中部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部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挤占学生休息时间。

7、加强科学引导。各年级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三)加强手机管理

8、有限带入校园。各年级班级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9、细化管理措施。学校正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0 、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11 、做好家校沟通。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12 、激发阅读兴趣。强化对中小学生阅读的深入研究与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学校将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3 、推荐优秀读物。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14 、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将加强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15 、严格读物管理。学校要将推荐的教辅和读物目录转发至家长,作为家长学生选购依据。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五)加强体质管理

16 、开展体育运动。学校将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开设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每个学生掌握1—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17 、综合预防近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18 、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19 、做好健康监测。学校将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2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排污口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截点

(一)排查范围。

以珠江流域的红水河、龙江、刁江、大环江等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二)时间截点。

20xx年底前,完成市内珠江流域的重点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同时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30%的整治。

20xx年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70%的整治。

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所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整治;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排查溯源。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林业、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6号)的工作要求,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摸清排污口底数,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掌握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情况,填报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形成排查工作成果。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查清污水来源,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对难以明确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按照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分析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源头污染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设施更新维护等。

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排查溯源与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9月23日前将本县(区)的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分类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1.对于问题简单、可立行立改的排污口,可在排查或溯源阶段直接按照相关技术要点开展整治;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应在统筹协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对取缔、合并后可能影响行洪排涝、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污口,应避免“一刀切”做法,在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整治措施。

3.对具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纳条件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的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集中处理。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外的排污单位,原则上一个排污单位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应将保留理由、排污口位置和污染物排放量等基本信息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对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4.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每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破损老化、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及排污管线,应采取合理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治,并根据日常检修需要设置必要的检查井。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每年1月3日前、7月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市级有关部门。

1.市生态环境局是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和本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地理位置、行业类别等,配合督导检查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集聚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取水单位信息(包括名称、位置、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配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财政事权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费。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垃圾中转站、填埋场排污口、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排查范围内港口、码头、港口企业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市林业局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督促指导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人民政府统筹、各县(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共同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排污口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对照年度目标及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规划引领。全市各级各类规划、区划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排污口无序设置。

(三)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督查督导,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对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以及在排污口监督管理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相关基础资料的保密责任制。

(四)加强公众监督。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将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普教育,强化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督促责任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排污口信息,及时发布排污口监督管理政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和参与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和渠道,鼓励曝光违法排污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3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20__年以来,我区先后三次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点位由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数据提供。经现场核查,我区共778个入河排口,其中,长江干流入河排口273个(直接入江排口32个),支流排口505个。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共257个排口不稳定达标,其中长江干流排口101个(直接入长江的13个),支流排口156个。

二、整治目标

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进行溯源,对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的257个排口进行整治,使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5月20日-6月20日)。组织对直接入江排污口、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的长江干流和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建立问题清单,结合河流和管路分布、污染源信息等资料,基本查清污水来源。需要开展监测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分阶段开展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5日):开展直接入江32个排口现场排查,对其中13个超标排口开展问题溯源;

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5日):完成长江干流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第三阶段(6月5日-6月20日):完成长江支流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二)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5月25日-9月30日)。在问题溯源的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对个别排口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应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序推进整治。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长期坚持)。完善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口一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已整治入河排污口巡查、监测,切实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郊区经开区、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超标排污口问题溯源。污染源类型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包括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田排口污染)、城市区域生活源、乡镇建成区生活源、农村区域生活源、港口码头污染源、其他,列出问题清单。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排污口、尾矿库排污口、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农田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生活污水排口、雨洪径流整治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工作。

(六)监测经费由各属地负责,纳入预算;整治经费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分别承担。

(七)长效监管由各牵头单位和属地共同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把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好、保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抓紧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门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各镇办社区、各牵头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保障整治成效。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整治方案,分类实施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排污口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日常管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4

一、活动要求

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学校有评比

二、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各级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培养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为己任。以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以体育运动为题材,在全校掀起体育锻炼热潮,切实增强学生体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四、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实施内容

以学生兴趣爱好入手,带领学生全员参与,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突出特色,培养和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1.规范作息时间,坚持搞好阳光体育活动。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和权利。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切实做到“五定”,即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场地、定指导教师。

2.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

3.开展常规竞赛活动。每学期,学校体育组联合少先队大队部和团支部组织开展广播操、眼保健操评比,用比赛促规范,用比赛促发展。

4.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深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认真执行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以此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做好体育科目测试。坚持和完善体育科目测试工作。学校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机制。

6.着力打造校园体育文化特色。将学校体育工作跟行知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为孩子们拓展最大的生活空间,让校园体育文化也能展现生活教育的魅力,让阳光体育成为学生生活的一部分,让每个学生从中得到快乐。办好校园体育艺术节,将校内体育活动打造成学校文化名片之一。20*年10月,我校首届体育节艺术成功举办,开展各项竞赛,有田径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广播操比赛,长跑比赛,这些比赛活跃了校园气氛,陶冶了学生情操,增加了班集体的凝聚力,对学生全面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年秋季,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精心策划,合理组织,文明比赛,让“校园体育艺术节”再结硕果。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5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46号)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xx〕48号)、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所有常住人口,以及在辖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城乡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多种辅助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的伤害。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

三、服务内容

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初筛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B超(肝胆胰脾)和心电图检测。

(四)健康指导。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

3.对发现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6.体检结果反馈单在完成体检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到服务对象。(备注:服务对象可自行关注盘州微健康,在盘州微健康上查看体检结果)

(五)登记上报。为参加体检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并按要求填写《65岁以上老年人HIV筛查登记表》、统计上报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资金根据20__年度省、市文件要求临时通知,艾滋病抗体检测相关事宜由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科负责解释。

四、体检单位和体检方式

(一)体检单位:保基乡卫生院。

(二)体检方式:老年人健康体检主要以预约集中体检的方式为主,确保有序开展。对未能按预约时间参加体检的居民,要安排时间进行补检。体检中对诊断不详的疾病,经主检医师确认需要重新体检的,可免费进行相关项目的复查;如复查后确需转至上级医院确诊治疗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保基乡老年人健康体检领导小组

组长:邓文操(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黄和飞(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猜蝶(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李平(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

李红(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

办公室下设在卫生院慢病科,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运行管理机构内部力量,对外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按时完成,更好的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及时了解掌握各村老年人健康体检人数,督促各村按时间段到指定地点进行健康体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老年人健康体检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各村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市相关局单位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健康体检机构及职责

各村成立相应老年人健康体检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健康体检突发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组织体系;掌握辖区老年人健康体检人员信息,及时向乡老年人健康体检领导机构报告体检情况;协调、参与本辖区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实施单位

保基乡卫生院是开展健康检查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体检及诊断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并将健康档案信息化的建立、管理和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同时还负责将体检、诊断等相关工作信息报送上级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服务;体检、诊断工作信息以及每月工作进度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组织体检小组进行检查技术指导等相关职责。

七、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预防等指导。

八、考核指标计算方式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辖区常住人口×10.53%。

3.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4.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任务指标50%以上。

注: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5.各村体检时间安排及应体检人数详见附件。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6

一、总体要求

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监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__年底前,推进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石川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汉江干流陕西段、丹江干流陕西段等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及重要支流、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建成科学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排污口精准溯源。

1.全面摸清底数。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依据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等规定,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20__年11月底前,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及渭河干流、石川河、汉江干流陕西段、丹江干流陕西段排污口排查。20__年底前,完成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20__年底前,完成全省黄河、长江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排查。

2.厘清责任主体。各市(区)政府根据排污口排查情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各市(区)政府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的,属地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

(二)实施排污口分批分类规范化整治。

1.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区)政府要依据有关工作标准和技术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通过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的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工作,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确保排污口整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整治工作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充分考虑到企事业单位实际。对问题排污口进行拆除关闭、清理合并或整改规范,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市(区)政府要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由排污口责任主体实施验收,由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予以销号,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

2.依法取缔一批。县级以上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取缔一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排污口拆除、关闭包括入河口门的永久封堵、相应排污通道沿线接口的封堵、管线内残液残渣等残留物的清理,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消除。排污口拆除后,应采取土方回填、植被修复等方式恢复河道岸线原貌。

3.清理合并一批。各市(区)政府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接入管网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于我省黄河滩涂渔业生产区域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户设置的散排口,由县(市、区)政府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4.规范整治一批。各市(区)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有序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排污单位排污口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的,要通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改进污水处理工艺或运行管理方式,提高水污染物的削减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实现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各自责任,在明确各排污口水量、污染物排放量等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将排污口排放量限值分配给各排污单位,在相关排污许可证中分别予以载明。工业企业未按规定实现雨污分流的,要通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实现对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

5.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排污口分类整治模式,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榆林市要结合城镇雨洪排口特点,探索城镇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方式,强化城镇雨洪排口管理手段,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渭南市要根据黄河滩涂渔业生产区域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户散排口特点,探索统一收集处理、规范设置排污口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汉中、安康、商洛市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问题,积极探索陕南农村生活散排口监督管理的方法。

(三)建立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1.合理规划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水功能区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规划,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实行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重大变动)文件同级审核。生态环境部相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流域局)审核范围外的排污口,跨区域(流域)存在争议的排污口设置审核,由上级审核部门负责实施,并纳入属地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对豁免或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建设项目,但需设置排污口的,由具有行政审核权限的县级部门负责实施。有纳污能力的水功能区,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的,不应降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3.强化常态化监管。各市(区)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行业监管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科技、商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将排污口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4.严格环境执法。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查、测、溯、治”行动效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要尽快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5.加强信息共享。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实施“一口一码”管理,明确排污口类型、位置、排污量和污染物浓度等信息,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省生态环境厅要将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流域局并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排污口排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省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加强对各市(区)的工作指导。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排污口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及时预警。对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引导公众监督。利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12345”专线、陕西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微博,鼓励公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7

一、岗位竞聘目的

为了提高物管中心的工作效率,加强物管中心人才的竞争机制,结合物管中心的实际情况及工作人员自身特点,物管中心将开始新一轮的人员岗位竞聘工作。目的是为企业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效果,尤其是通过岗位竞聘不但为物管中心的市场化运作提供了良好实践机

会,同时也为物管中心的平稳转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物管中心部门设置

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为避免机构臃肿给管理带来的不便,根据物管中心后勤服务项目的范围及针对的服务对象和对外经营的情况,现将物管中心机构设置为三部一室,即办公室、工程部、综合部、经营发展部和旅行社。

三、部门管辖范围

1.办公室

管理范围:公文处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及园区交通管理、驾驶员管理、分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工程部

管理范围:分部办公楼的工程维修工作、分部家属区的工程维修工作及绿化管养、维护工作、新迎小区和云津市场住宅区的工程维修工作、分部住宅区域卫生工作。

3.综合部

管理范围:分部办公楼卫生、收发及会议室管理工作、分部中餐管理工作、物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医务室管理工作。

4.经营发展部

管理范围:铺面出租、招待所管理、文化用品经营部管理、其它经营项目。

5.旅行社

管理范围:旅行社日常管理及经营业务。

四、各部门人员编制共计13名

1、办公室:主管1名、驾驶员1名、保安管理员兼驾驶员1名

2、综合部:主管1名、会计1名、出纳1名、医务室人员1名

3、经营发展部:主管1名、招待所人员1名、文化用品经营部人员1名

4、工程部:主管1名、工程人员1名

5、旅行社:主管1名

五、岗位竞聘条件及范围

1、符合应聘条件的园部及分部工作人员。

2、竞聘条件(参与竞聘人员年龄均要求在45岁以下,不含45岁)

(一)办公室:

(1)办公室主管: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长时间的办公室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处理能力。

(2)驾驶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持有驾驶b照,具有5年以上驾龄,熟悉汽车维修和护理,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出差。

(3)保安管理员兼驾驶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保卫安全业务,熟悉内保及安全消防业务,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

(二)综合部

(1)主管: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及管理能力,熟悉一定的医务知识,持有会计资格证,工作责任心强。

(2)会计: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持有会计资格证,动手能力强。业务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出纳: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该行业的相关资格证书,从业经验5年以上,实作能力强。业务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医务室人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一般的药物知识及医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持有从事该行业的相关资格证,工作责任心强,动手能力强。

(三)经营发展部

(1)主管: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对外经营业务,协调、沟通能力强,具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经营方针和经营思路,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和经营。业务能力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招待所管理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接待业务,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3)文化经营部人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零售商品销售能力及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四)工程部

(1)主管: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工程管理人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

(五)旅行社主管: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旅行社业务,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旅游行业的有关规定,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

以上欲参与竞聘的人员在了解竞聘岗位要求、细则后,请于三日内按拟竞聘岗位写出拟职计划书,通过物业中心评议后确定岗位。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8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五项管理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意义

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抓手,是推动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金中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良好习惯的有效举措。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身体缺锻炼、读物需指导等问题,学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五项管理”,以实现与立德树人共融、与学校发展共振、与学生成长共行,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金中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协同育人、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五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学校专门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副校长

党委副书记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五项管理”日常工作。

各部门、级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作业管理

1、学校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学生在校期间的作业时间安排在19:00----21:35,节假日髙考科目作业时间每天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科以内,作业总量不超过2.5小时/天。

2、学校将科学设计作业,各年级组、学科组、各班级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老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创新作业类型。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教师不用手机在班级QQ群、微信群、钉钉群布置家庭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二)睡眠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早上上课时间为7:50

2、学校和家长需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孩子睡眠管理,确保学生应达到8小时。学生在校期间的作息时间为:中午午休时间为13:00----14:00,晩上就寝时间为23:00----6:30。

3、家长尽可能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不玩电子游戏,养成良好睡眠习惯。建议学生在家期间不晩于22:00就寝,不早于7:00起床,保障睡眠达到8小时。

4、教师、家长要每天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及时加强沟通。

5、学校定期对孩子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请家长务必积极配合。

(三)手机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高中的特点,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学校已为每间寝室配备有固定电话,用于学生与家长联系。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监护人同意、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备学校后方可带入。

2、学校将在各班级设置手机保管处,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节假日离校时领取归还。带入校园的手机,学生每次使用需经班主任联系监护人,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3、上课期间,如监护人要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进行联系沟通,在均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学校每日值班联系电话。

4、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孩子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减少孩子使用手机时间,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读物管理

1、学校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非新华书店购买的课外读物。

2、学校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每天按时向学生开放,将定期推荐优秀图书给孩子阅读。

3、学校每学年参照《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校园、班级读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孩子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4、学校信息中心需加强对学校网络进行监管,严防非法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严禁利用电子设备打游戏、QQ聊天、浏览不健康网页。

5、学校将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教辅等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问题教辅等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要索票索证,确保所购读物为正版书籍;要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五)体质管理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每周开展2节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落实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保障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学校每学期开展体育节等活动,家长要积极支持、鼓励孩子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争取体育活动人人有项目,个个都参与,在活动中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

3、学校保障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定期组织孩子进行视力检查、体质健康监测,并及时将孩子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4、家长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孩子1-2项体育运动兴趣爱好。要保障孩子在家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5、如孩子存在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存在体质异常的情况,家长要及时如实告知班主任和学校,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各级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进“五项管理"落在实处。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对“五项管理”享有监督权,对存在问题的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9

为保证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本着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我校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最迟于21:20入睡,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每天上午不得早于8:20上课,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将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

学校不断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提醒家长注意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五、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0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校体育工作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身体素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体育管理机制,明确个人职责

牢固树立和强化“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正常开展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及锻炼效果。学校对此十分重视,由学校教导处主管具体的体育工作,x名体育教师工作目标明确,在开学初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制定了每个年组本学期的活动计划,确保全体学生在身体素质方面都能得到全面锻炼。

二、强化措施,上好两操

1、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保证学生每天上下午的眼保健操有序开展及各半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和完善阳光体育大课间制度,并有效实施和开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减少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

2、保证开齐上好体育课

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保质保量开齐上好体育课,学校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强占体育课。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的每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做到每年秋季对学生进行检测,规范监测方法,严格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将监测结果在规定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丰富学校文体生活。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培养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增强体质的有效措施,是发展竞技体育,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材的必经之路。

(1)、课间操

学校加强对课间操的管理,由体育老师按时组织。建立课间操常规,严格纪律,保证课间操顺利开展。成立课间操检查小组,在精神面貌、出勤人数、动作质量等方面,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学期一次的课间操检查评比,由科任组长打分后公布成绩。强化学生正确认识锻炼身体的含义。

(2)、班级体育锻炼

学校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利用两个大课间间操余下时间,进行体育锻炼,由各班主任负责,体育教师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帮助各班把体育锻炼纳入班级教育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进行思想教育,保证活动时间和活动质量。

(3)、体育竞赛

学校以全面锻炼学生身体、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为出发点,在保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和课间操的基础上,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的原则,按季节气候的不同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力争通过这些体育竞赛活动,来激发学生兴趣,锻炼学生身体,活跃学校文体生活,在校内形成浓厚的体育氛围。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1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3月开始,在全镇所有村大力实施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全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

2、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镇、村联动,分级负责。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不同地区农村改厕工作目标;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疾病流行特征和农户用肥习惯等不同,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改厕模式,确保达到农村厕所无害化的基本要求。

4、典型引路,整村推进。按照镇抓示范村,村庄抓示范户的思路,通过典型示范,引导群众主动改厕;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科学制定改厕计划。各村要综合考虑本村的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工作计划。

(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各村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改厕模式。按照市统一标准,厕屋要有墙、有顶、有门、有窗,高度不低于2m,建筑面积不小于2.5㎡;化粪池采用一次性成型工艺制作的整体式化粪池或由专业施工队采用钢筋混凝土进行现场浇筑;厕具产品必须为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经市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执行改厕流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厕具由镇统一招标采购,确保低成本、高质量。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队伍。整村改厕完成后,由县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验收。

(四)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县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庄具体负责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规范专业培训,保证管理和施工人员掌握技术,按规范施工。

(五)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改厕施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六)明确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由县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村内卫生厕所占有率达100%以上的村庄即为整村完工村庄,由镇领导小组上报县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领导小组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做到完工一个村庄,验收一个村庄。

三、资金筹措

(一)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农业农村政策,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等投资重点,主动加强对接,努力争取更多支持。同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将上级农村旱厕改造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项目资金,投放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

(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坚持“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资”。积极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融资推动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开展。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厕改后设施维护、粪渣收运等后续工作。引导集体经济、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有机肥厂,解决粪便处理问题,打造绿色产业链,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服务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xx年3月)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全镇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村也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改造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安排部署,抓紧启动改厕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1.计划报批。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全镇统一计划、逐村整体推进的形式,上报县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统一组织实施。

2.工程施工。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要求,首先建立厕改示范户,让村民现场参观、亲身体验,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整村推进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定期维护。

3.项目验收。按照“镇初验、县复核、市抽检”的方式,改造一批,验收一批,各村完成后上报镇厕改工作领导小组,镇组织进行初验,按照改厕台账逐村逐户进行验收,拍摄保存改厕项目照片;县进行逐村逐户复验,市改厕领导小组按照每村不低于5%的户数进行抽验,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改厕资金的重要凭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成立镇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综合组、保障组、技术组、宣传组,负责组织调度、技术指导、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发挥部门优势,整合资源、资金、技术,重点支持厕改工作,形成合力,全力指导好各村厕改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乡村的工作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的厕改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搞好组织实施,加强协调督导,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镇负领导责任、村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各村要按照任务要求,积极组织农户实施厕所无害化改造,制定改造后的厕所管理维护、粪渣清理村民公约,及时维修更换老化、破损的厕所配件,做好粪渣清运工作,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厕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效作为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厕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各村要建立厕改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厕改户编号、登记造册,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每周统计上报厕改工作情况。镇厕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根据各村每月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将每月排名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成绩,对排名靠前的村进行适当加分,对行动不积极、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村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在年底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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