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32篇)

时间:2025-08-17 22:06 心得体会范文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精选32篇)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

《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可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终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我觉得遇到困难应该去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转身而逃。

《阿Q正传》风韵有趣,同时又含有伤痛,写得淋漓尽致,是我们学习阿Q精神的结晶,是开启我们精神大门的钥匙,也是纠正我们内心不足的尖刀。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金色书籍。

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加好强,所以,这就像手中的玉镯碎了,即使重新修好也没有原先那样的光泽。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和思考的一些地方,虽然,又是我们因为一些烦恼的事会郁闷,会撒气,但是读了阿Q正传后,我明白了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然就永远都不会进步。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3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4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5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6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7

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是一个阶级森严的年代:农民,工人,商人,资产阶级......

包法利夫人--爱玛,一个农家的女儿,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式的教育,读过许多浪漫的主义色彩的小说,整天活在幻想中,期待浪漫高雅的爱情.一个农民看起来有身份的医生--包法利.查理,于是成了爱玛的丈夫.然而所期待的爱情并没有到来.包法利既无才能,又无雄心,举止没有风度可言,谈吐和人行道一样平板,所以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第一个情人是道德败坏的乡绅,第二个情人是自私懦弱的文书.她的偷情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带来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他挥霍殆尽了,情人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她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服毒自杀.这就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作家居斯塔天.福楼拜的第一篇作品<<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爱玛原是一个农家的女儿,父母却让她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希望有一天她能走进资产阶级贵族的生活圈子.即使她有美丽的外貌,佼好的素质修养,但在那个身份等级严明,人们极重视家庭背景的年代,他们的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正是爱玛所接受的这种教育,感受到的贵族生活的奢侈糜华与她现实生活矛盾,而造就了她一生的痛苦.如果没有接受这种教育,没有亲身感受到奢华,她的期待\\向往和梦幻就不会那么强烈了.她追求精神上的丰富,希望有一个风度翩翩的勇猛的男子爱她,给她所憧憬的甜蜜浪漫爱情.但她却不清楚她所期待的精神生活需要贵族式的物质(花园\\别墅\\马车)作为后盾,最后她的精神追求变成了物欲和淫乐.

对爱她的,把她当作高高在尚的女神的丈夫,她有内疚与自责.曾经试图努力成为一个贤妻良母,但是她的自责与内疚只是小河的涓涓细流,而物欲与淫乐是大海的波涛汹涌.波涛汹涌的猛烈撞击总是使她不顾一切去追求,连最后残留的一点妇道都丢弃了.

她本来可以有一个平凡幸福的家庭,一个爱她的丈夫,只因为她不切实际的浪漫追求而把一切毁灭掉了.在她临死的时候,她有留恋她的丈夫和女儿,但她更期待快点离开喧嚣的人世,去天国.也许只有那一刻她做到了无牵无挂(她从没真正牵挂她女儿和丈夫,牵挂的只是她的爱情),只希望早点结束她痛苦的生命.

爱玛的悲惨命运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冲突的结果,自她进修道院的那天起,她就无法摆脱这个悲惨的结局.

人所接受的教育越高,精神生活就越丰富,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就越大,走向自杀的可能性就越大.近两个星期华浓四个跳楼自杀案子就引人深思,即使不明其中原因.但这种轻视生命的行为是我所不认同的(除精神病患者外).

当人处马斯洛\'五需求层次理论\'的最低需求--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他们日夜奔波劳碌只为解决温饱,希望生存下来.没有生命的来源,不用自杀也会自己走向死亡.要处于高层次的人向低层次的转变是一件极难接受的事,但有时也不妨去看一下身处比自己低层次的人的生活,可能你就会发现自己比较幸福.

世上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唯心主义有时是不科学的,但也许会令你活得开心.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8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9

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曾经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现在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非常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直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内容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很幼稚,一页书看看不过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子,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激情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己怎么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己的书本。到后来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而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己对于内容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现在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内容,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况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内容,也不用再回过来看讨厌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天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天心情相当沉重”的。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0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1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的心里,有墨香的书架,铅印的字体,薄薄厚厚,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也是书。

儿时,翻开五彩的漫画书卷,美人鱼的善良,坏皇后的恶毒,唐老鸭的幽默深深吸引了我。在其中,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分清假丑恶。

后来啊,似乎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思想的的不断飞升,猛然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经典名著,爱上了精美散文。那一本本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时代最高文化的代表。在那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的麻木,明白了何为大写的人。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让我认识了余秋雨,徐志摩,冰心,席慕蓉余秋雨让我看见世界之广,地域之宽,文化之深。徐志摩带给我的是他的雅,他的雅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所体现的那种优柔寡断,还有康桥的美,沙扬娜拉的情。

我曾经为书中的人物而热血沸腾,为他们的命运而感慨万千,更为许多高尚者而肃然起敬。在读书中,我的心灵得到了陶冶,思想得到了升华。我想可以用张海迪姐姐的一句话来对读书这个词做个简单的诠释:我是船,书是帆,尽管生活的大海有时还会浓雾迷漫,还会有狂风巨浪,但有了帆,我的航线就不会偏离,我的船就不会沉没一本本书牵着我的思想四处漫游,从遥远的古代到五彩的现在,从幽静的山村农舍到繁华喧闹的异国城市,都留下了我思想的航迹。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睿智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形形色色的生活,境遇,梦想和希望,都留下了我触摸的手印。

书,它伴随着我成长,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2

灵感源自哪里

大部分人都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就是灵感源自潜意识,而潜意识来源于人经历的积累,所以这也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说法,每个人都且只从现实取材。艺术家将零零碎碎的概念重新排列组合,用特定的形式表达情感。那么形式又来源于哪里呢?也许它是现实中就有的,也许它是根据一定的顺序一个一个实验、对比出来的。

艺术是什么

最有概括性的说法是,艺术是带有观念的形式,按照这个说法,纯粹写实的绘画、随意的照片似乎都算不上艺术,而文字到可以算是艺术了。

理想从哪里来

这个似乎更难回答,可以看看克里斯特兰德,他的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他在四十多岁,上了半年夜校之后就突然迷上了绘画,并且对其它任何事物都极其冷漠,后来去了塔西提岛,再次结婚生子,十分享受那里的生活,并且创作出了很多不朽的名作。所以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但是仔细回味小说,我发现另一个可能性,克里斯特兰德的理想来源于他的特质,他不怎么喜欢说话,不怎么喜欢证券公司的工作,他本身也显得特别无趣,然而突然有一天,他打破了现在的生活......可以发现,他以前的生活并不如意,并不符合自己,在到了岛上之后,他感到十分满意,所以他适合塔西提岛,适合绘画。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之后,在很多人的评论中,很鄙视追名逐利的人,向往平静的生活和崇高的理想,然而在我看来,这是曲解了小说的本意,正如前面所说,理想来源于一个人的特质,追求理想的前提是认识自己,正如高更的画作《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何地》,在去何地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我是谁,而克里斯特兰德在这个问题上花了四十年。所以不是要你去追逐月亮,而是让你去认识自己,然后再选择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如果选择月亮,又是什么样的月亮。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3

范爱农在看戏的归途中,微醉着,在水里淹死了。自杀?失足?其实鲁迅这里探索的并不是范农那天夜里的死因这并不重要,范爱农不是拿破仑,他的死因不会有人感兴趣。

鲁迅通过大段文字来描写革命后的现实,这才是范爱农悲剧的根源吧。一个思想上觉醒的知识分子,而且穷,到最后只能寄食为生,这种思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与生存的冲突,他死了,对自己而言可能是一件好事。他生错了时代。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外在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草房换成了高楼,小车代替了步行。但风烛之中的老年人,就算披上华丽服装,也还是快要入土的死相。中国必须再次进行一次根本性变化,才会真正醒过来。没有百年以上的斗争,中国人的思想真正觉醒,民主真正的实现,这些都还将是一个梦。

现在,穷人还是不要读书好些。醉着,昏着,疯着,感受到的只是肉体上的一些痛。一读书,就会多一层痛。

如果科学发达,有一种让人忘记知识的药,我就是倾家荡产,也买来吃下去。也许,酒精就是其中一种?有人骂道,妈的,我要用酒淹死烦恼,可是烦恼学会了游泳。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4

今年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5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6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7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然而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我从中更多的是看到中世纪威尼斯的法制状况。

第一、健全的经济法律制度。正如我们所熟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威尼斯作为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业中心,工商业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而匹配之的无疑就是健全而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这里指的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律制度,而是最初的契约制度。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片段:安东尼奥在向夏洛克保证但当巴萨尼奥的担保人时,夏洛克列举了安东尼奥的财产及其财产稳定情况。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片段但我们缺从中至少能看到2点东西,第一是担保人制度,第二则是我们现代意义上说的风险评估制度。担保人制度的产生,事实上是基于一种对社会诚信的认识。在双方的约定中引入有能力保障交易和契约成功履行的第三方,不仅让交易的出资方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投资,也使借款人能够拿到供流转的资金,从而保证了工商业的顺利进行。

威尼斯的繁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得益于这样一种担保制度的。第二个则是风险评估制度,我不知道这种对风险的评估始于何时,为什么会产生,但当我看到夏洛克准确明白地分析安东尼奥的财产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时,我不禁对犹太民族出众的智慧发出由衷的感慨。这应该就是现代风险评估制度的一个中世纪蓝本吧!我想放在现代,夏洛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风险投资评估师。

第二、法官和律师在中世纪威尼斯的崇高地位。

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那么一个场景,在威尼斯的主政官在得知鲍西亚假扮的法官是来自某一_官推荐的后起之秀的时候,非常热情地迎接了他,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给予了很多帮助。了解历史,我们知道,这个时期的威尼斯实施上还是处于封建统治的背景下的,威尼斯的主政官相当于整个威尼斯的皇帝,他的话就是法律。

可是在威尼斯主政官在审理案件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像我们的所熟悉的封建_者那样的专断,而是把主动权让给律师,显示了其对法官律师和法律的绝对信任和尊重。我并不知道法官和律师这种崇高的地位从何而来,也许是他们本是就是出身统治阶级,接受过更加优秀的教育,拥有无比的人格魅力。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让威尼斯在那个笼罩着黑暗的时代里的城堡,散发现代民主和法律的光芒,奠定了律师和法官在社会领域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第三、法律中的民族歧视规定。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一角色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虽然是个守财奴,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的人。可是我却觉得真是非常不公平的,莎士比亚在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将所有_的元素集一身,将他的阴险与狠毒描写的淋漓尽致,而安东尼奥却是完全的美化: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

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角色。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

依据法律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_教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带上一定表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禁止被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_教法律的。

对于威尼斯商人他们熟视无睹,但是对于仇视犹太人的的宗教的的狂热者来说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殴打辱骂甚至剥夺犹太人生的权利。影片中夏洛克佝偻的身影跪倒在昏暗的犹太居住区外的片段不时在脑中浮现,那样的孤独无助,令人辛酸。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夏洛克无疑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牺牲品。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8

有时候会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或走在寂静的小树林,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或偶尔读到了一些深刻新奇的看法,我常常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采用一种与平常迥然不同的心态来审视自己,思考社会。我要怎样活着?自己平常习以为常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是社会错了还是我错了?有时候我会沉浸在自己精神的小世界里,看看自己喜欢的书,憧憬着一些荒诞离奇的生活。可是当太阳升起,又投入到井然有序的生活中的时候,那种奇妙的状态就消失了,自己也就变得理性起来,对未来的想象变得很具体:体面地工作,房子车子票子,毕业,婚姻。每一样都在逼迫在自己停止做白日梦,理性一点,计算起来,做那些有现金流的事。一些令自己激动的想法,引起星空下散步的几句诗,显得微不足道。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着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着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着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着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着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着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着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着自己的本性活着。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着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初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着,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着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19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0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1

我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 ,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习、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2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3

提笔之际,《挪威的森林》还置于我桌子的左边,作文 那一口寻不着的井——《挪威的森林》读后感。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花开了四次,落了四次,树叶绿了四次,又黄了四次。当我重新翻开这本书至后记时,脑子里勾画出人与人之间若即若离的又欲罢不能彼此依偎的不完全的人性的善与恶,并且忍不住拿来对照自己。 按照正常的思路,下一步应该把我生命里的每一个女孩以回忆录的格式写下来。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我不是在写言情小说,况且我还没有缺心眼到那个地步。 每一个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我生命的女孩,也不管咱们是不欢而散还是逐渐平淡还是你只是路过或者说是现在还持续着持续着。我都要深深的感谢你,感谢你能陪伴着我的生活不寂寞这感谢是真心的且不矫情, 好了,煽情到此为止,本文的正题是《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内心的感觉经常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几乎会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会认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木月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赢得世界,于是他把管子一头接到了汽车排气筒上,另一头接入汽车,然后发动汽车,以忽略自己感觉的方式换来世界的一小块位置。 渡边尊重自己的感觉爱上了直子,他遵循等待直子的诺言,而直子却自杀了。“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一定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渡边只是木月的影子。所以这句话可以换成“如果渡边君仍在等我,我想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直子的幸与不幸在于她敢不敢,能不能尊重自己的感觉,而不在于有没有人爱她。 那些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经常会戴着面具和另一群戴着面具的人交换污秽混浊的脏空气。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他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 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么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4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5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6

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7

暑假,我看了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8

“知更鸟”的故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29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_,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30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31

“我希望在我死后,也能够继续活着”这是安妮在日记中写的话。每当我一次又一次地读完这本书时,总会思考:她真的做到了吗?现实坚定的声音告诉我:她的确做到了。

这本书读起来是轻松愉快的,不像闻名遐迩的名著那样枯燥无味,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每当我想起战后的满目疮痍,安妮的悲惨结局,便会不由自主地感到失落,情绪的落差就像高高飞起的风筝一下子被人扯了下来。

这本日记记录了她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每一个充满未知、危险但又富有情趣的生活细节,以及激烈的战况和她内心深处的思考与疑问。在这两年时间里,安妮一家一直居住在一间密室里,每一举一动都受着限制。尽管我与安妮年龄相仿,读起这本书来有着强烈的共鸣感,但我仍然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在如此与世隔绝、不自在的环境中生活的?然而安妮似乎并不这么想,有时甚至把新的战况当成一个逃离的新希望。她有着一颗无比乐观的心,就这点,让我无比钦佩。

我承认我总会被安妮乐观的心态打动。“如果从外部看,我只是一只没有自由又喜欢嬉戏的小羊羔;但在内部,指引我的则是美好的那一面的我”她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自我,美好的未来,而并非自己的悲惨的下落和战后的惨状。这不由得引发我的深思:对生活感到烦躁厌倦时,难道就一定要一味地抱怨生活吗?还不如静下心好好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案,朝着美好生活大步向前。即使遇到困难,也不应彻底放下希望,失落只会让阳光更难透过紧密的乌云,照耀到我们身上。

的确,安妮早已在七十三年前去世,但她的乐观仍然在影响着全世界。她仍活着,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每次在遇到所谓的“人生大起大落”时,想想这个女孩,我都会觉得,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阅读感想 篇32

我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已是热血澎湃,仿佛自己置身于硝烟弥漫的北平……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这本书的再一个亮点在于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让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

《四世同堂》讲的是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读了《四世同堂》我更加的热爱我的祖国,这部小说弘扬了中国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大家只要心连心就能战胜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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