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严寒天气应急预案(通用3篇)
应对严寒天气应急预案 篇1
一、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处理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提高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天气的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学生优先。全力以赴帮助学生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长统一领导全校低温雨雪天气的应急工作,各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班内低温雨雪天气的应急工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联合公安、交通、消防、民政、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抢险救灾工作组。
(一)天岗湖中心小学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低温雨雪天气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3、根据防低温雨雪天气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学校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抢险救灾工作组职责
1、落实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学生进行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知识的宣传教育。
2、做好学生寒假和春季学期上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做好对受伤教职工、学生的抢救工作。
4、搞好学校贵重物资的护卫,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
5、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制定灾后重建措施。
三、应急行动
1、遭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按此预案展开工作。
2、破坏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学校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3、一旦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如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生不法分子造成严重破坏或伤害事故,拨打110报警;发生校舍倒塌、师生冻伤或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拨打120,同时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持通道畅通,紧急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到安全地带,避免出现混乱状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防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五、灾情报告制度
1、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学校必须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及时如实逐级报告。
2、遭遇其他突发事件时,当事人、目击者及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里向学校报告。
应对严寒天气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提升我旗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防灾减灾水平,统筹协调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呼伦贝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阿荣旗防范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建立阿荣旗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三、执行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和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灾害造成的影响大小由政府的各个层级分别管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和支持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科学地开展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三)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持把预防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和协调防范应对工作,着眼于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四)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阿荣旗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负责全旗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
常务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于(兼),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职责分工,提前组建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灾情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五、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及发展态势,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划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红色为最高级。
1.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分地区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过10毫米的降雪。
2.II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分地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地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I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分地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镇街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4.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乡镇大部分地区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二)预防与预警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对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
极寒暴雪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利用雷达、卫星、自动站、实景摄像等现代化观测设备,建立广覆盖、全天候灾害立体监测网络,根据灾害的发生发展,适时启动加密观测,为灾害防御提供高时空分辨率的监测信息。
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评估工作,获取的最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向旗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I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红色预警条件,或灾害已经给我旗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级响应涉及我旗时,旗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旗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旗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2.II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橙色预警条件,或者灾害已经给我旗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I级响应涉及我旗后,旗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旗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I级应急响应,由旗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3.III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黄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旗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III级或IV级响应涉及我旗,旗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旗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局,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4.IV级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气象灾害蓝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给我旗造成一般影响,旗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旗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二)信息报告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并向旗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监测预警信息,并与相关灾害应对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旗政府或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旗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旗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启动流程
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启动条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报指挥部研究决定,旗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I级或II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决定启动,III级或IV级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应急响应启动文件,下发旗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应急措施和落实应急方案,做好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分级别响应
1.I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御联席会议,组织联防联控,加强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的研判,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镇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农场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2.II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评估,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旗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应上岗到位,根据情况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3.III级响应
旗气象局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并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农场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各部门负责人上岗到位,根据本地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4.IV级响应
旗气象局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督促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根据本地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防汛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
(五)应急联动
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旗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城管、公安、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科、农牧、林草、医疗卫生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灾害时,相关重点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旗政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六)现场处置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旗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统一组织,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等。
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旗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专家组专家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农场可根据灾害事件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车辆、物资、人员等。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旗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八)信息公布
旗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旗指挥部及相应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灾害信息发布要统一口径,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报旗政府批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九)应急终止或解除
终止条件。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降低灾害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旗指挥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终止程序。旗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启动应急响应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降低或终止响应状态建议,旗政府视情况及时终止灾情险情应急响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开放原划定的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报上一级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终止后,气象部门应继续做好气象跟踪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气象要素变化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农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卫生防疫、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
(二)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调查评估
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旗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应对工作进行调查评估,针对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工作成功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调查评估工作结束后,旗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将调查评估情况报送呼伦贝尔市政府。
(四)灾情核定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旗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气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气象灾害情况调查。旗应急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灾情核定工作。灾情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五)灾害保险
鼓励公众积极参加气象灾害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八、应急保障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保障
指挥部应当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及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灾害防御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对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应急救援队伍,对灾害进行处置。
(二)资金保障
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财政局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政能力,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三)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应急管理局会同粮食物资储备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农牧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和饲草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牧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乡镇、农场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应急储备基地。
(四)医疗保障
旗卫健委建立疫情应急预案,做好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动用。出现灾情后,应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与疾病预防控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通信保障
旗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公共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灾害监测设施、应级指挥设备、应急通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对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旗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的通信线路和设施,保障监测预警信息的应急传播。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快速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七)治安保障
气象灾害发生后,由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灾害发生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
(八)技术保障
指挥部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灾害应急技术储备;成立专家技术组,建立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在指挥部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演练。预案演练应立足于实战,强化应急责任,熟悉应急程序,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响应水平,并为修订和完善预案提供依据。
(二)宣传培训
旗政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强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及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气象灾害应急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力。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阿荣旗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应对严寒天气应急预案 篇3
11 月6日-8日,我市迎来入秋以来首场明显雨雪并伴有寒潮、大风天气过程,长春公园干部职工以雪为令、快速反应,立即启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多措并举及时做好清雪工作。
一、提早谋划,及时部署
10月27日,公园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冬季清雪工作部署动员会,宣布《长春公园20xx-20xx年清雪标准》、《20xx-20xx年清雪人员明细》和《冬季清雪工作考核办法》,全面部署今冬清雪除冰工作。11月5日,制订《长春公园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相关工作。
二、深化宣传,做好警示
一是安排专人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变化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准备。
二是对清雪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清雪设备操作者进行岗前培训。
三是加强预警提示。利用公园官方微博和广播发布提示信息,在公园各出入口醒目位置和公厕悬挂温馨提示牌,让市民在雨雪冰冻天气注意游园和出行安全。
三、全员出动,紧密配合
从11月7日凌晨5点起,长春公园和下辖各管理所人员全部出动,快速展开清冰雪工作。并对园内重点地段的巡视,及时排查危险树木,看是否有折枝、断干现象;及时排查维修用电设备和基础设施。
截至目前,长春公园未出现安全隐患,未出现受灾情况。此次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共计出动300余人次;出动清雪车50余台次。
长春公园干部职工将坚持开展好清雪工作,为游客冬季安全游园保驾护航。